【制藥網 政策法規】創新藥研發具有高研發投入、高風險的特點,在研發過程中,藥企不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還需要經過多個階段的試驗和審批,耗費的時間和金錢都非常巨大。此外,由于新藥的研發需要面對未知的醫學領域和不確定的市場風險。政策的支持如“雨后甘霖”,對于創新藥企業而言非常重要。
11月13日,廣州荔灣區發布關于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促進醫藥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共包括九章二十四條。
其中,文件鼓勵醫藥和醫療器械等產學研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對區內企業獲得新藥證書、生產批件、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書,以及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歐盟藥品質量指導委員會(EDQM)、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澳大利亞醫療用品管理局(TGA)等國際市場準入許可,且在本區產業化的,按對區產業發展效益的5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同時,文件鼓勵醫藥產業研發創新。如對新獲國家級、省級重大專項且落戶荔灣的新藥研發項目,分別按照實際獲批國家級、省級扶持資金的50%、30%給予配套支持,各級配套支持合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此外,鼓勵企業或機構積極進行新藥研發創新,對新取得藥品注冊證書(或藥品注冊批件)且在本區生產的品種,每個品種最高獎勵1000萬元。
除了廣州荔灣區以外,2023年以來,還有多地出臺重磅政策,以“真金白銀”惠及創新藥企業。
例如,近日,浙江溫州市發布《溫州市促進眼健康產業集聚發展若干政策》現征求意見,此次若干政策正文包括支持研發創新5條、引進培育7條、優化生態8條共20條。
若干政策明確支持藥品研發創新,對符合相應條件的創新藥企業可享受高達4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加強源頭創新能力方面,支持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發創新以及仿制藥發展。
對企業自主研發的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取得開展臨床試驗批件、完成Ⅰ期和Ⅱ期、完成Ⅲ期臨床試驗四個階段分別予以獎勵。其中完成Ⅰ期和Ⅱ期臨床試驗的獎勵額度最高,為一次性獎勵1800萬元。
對企業取得藥品注冊證書并在該市產業化的創新藥、改良型新藥,每個品種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獎勵。
更早的3月份,北京市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度創新藥品研發獎勵申報的通知,旨在落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醫藥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據悉,該新藥研發申報支持方向系根據《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醫藥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發〔2023〕5號)中第一條“支持創新藥品研發。對首次進入二期、三期臨床試驗階段并實現病例入組、或首次取得藥品注冊許可證,確定在區內產業化的一類、二類創新藥品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5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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